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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補選入閘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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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補選入閘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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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補選入閘有障礙

2018年01月16日 13:07 最後更新:23:37

立法會DQ議員姚松炎,昨天在泛民初選勝出,成為泛民3月九龍西立法會補選代表。但姚松炎是否符合今屆立法會補選的參選資格成疑。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天被問及姚松炎的參選資格,未有作具體評論,只說:「有關提名的有效性、獲提名的資格,或當選議員的資格等,在《立法會條例》和選舉條例中均有列明,法例亦賦予選舉主任權力處理這些提名,所以選舉主任在行使權力時,會審慎地處理,有需要時亦會諮詢法律意見,考慮一切有關資料後作出決定。」

高人話,有法律意見認為,法庭根據人大釋法取消姚松炎的議員資格,釋法意指今屆立法會的議員資格,他在本屆立法會沒有真誠宣誓效忠,故本屆不能再參選亦屬合理。但他下屆再參選就較難拒絕,否則便等於剝奪政治權利。

但實際操作上將由選舉主任理解相關法律的規定,另外也會尋求律政司的意見,結局難料,但無論如何,姚松炎入閘將有障礙。

若然姚松炎被取消參選資格,根據泛民的初選機制,將會由初選中排第2位的馮檢基代表泛民參與九西補選。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兩男一女涉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分別在社交平台Facebook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及被稱為「赴湯」的湯偉雄所發布、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各被廉署起訴1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66 歲,無業)、馬惠鈴(61 歲,家庭主婦)、黃建國(55 歲,冷氣工程師),各被控 1 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其中,被告馬惠鈴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5日,黃建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29日,以有更多時間準備進一步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林建栻以等醫生報告為理由申請押後至5月18日。控方均沒有反對,三人各獲以原有條件保釋。

就被告林建栻、馬惠鈴,控罪指兩人在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14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分別在一個名為「Vincent Lam」及「Bonney Ma」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至於另一被告黃建國,控罪指他在 2025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14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名為「Kkwong Kwok」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廉政公署早前公布,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以及被稱為「赴湯」,曾被控暴動罪,後獲裁定無罪的湯偉雄,涉在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即各自在其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他人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不投票。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中姜嘉偉早前已被懸紅 20 萬元通緝,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於 2025 年 2 月至 6 月期間,聯同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選舉,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案件編號:WKCC5274、5275、5276/2025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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